- 索引號:006383196E/2016-1139630
- 發(fā)布機構(gòu):治河渡鎮(zhèn)
-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 生成日期:2016-08-08
- 公開日期:2016-08-08
- 公開方式:政府網(wǎng)站
法律法規(guī)摘要
法律法規(guī)摘要
1、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即使由于國家公職人員抗災不力,給群眾造成了災害損失,國家也只實行“罰”、“救”并舉,即對失職人員嚴厲追責,對受損人員予以適當救濟,并沒有“補償”,更沒有“賠償”。
2、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明確規(guī)定,對災害的救助,要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chǎn)自救”的方針,方式為自救為主、政府幫扶、社會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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