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430623/2017-1237168
- 發(fā)布機構:華容縣政府
-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 生成日期:2017-11-30
- 公開日期:2017-11-30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華容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域境內有螺洲灘實施封洲禁牧的通告
HRDR—2017—00015
華政告〔2017〕10號
為有效控制血吸蟲病流行,加強有螺地帶牛、羊等家畜的放養(yǎng)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將封洲禁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我縣長江流域、洞庭湖域外堤的有螺地帶禁止牛、羊等家畜放養(yǎng),實行禁牧管理。
二、在我縣長江流域、洞庭湖域外堤沿線有螺易感地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和擅自移動血防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
三、對進入有螺地帶放養(yǎng)與復養(yǎng)的牛、羊等家畜,相關部門單位將依法予以暫扣與處置。
四、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相關部門單位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處罰,對拒絕、阻礙執(zhí)行公務的,由縣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縣人民政府于2013年7月8日頒布的《關于禁止在有螺地帶敞放家畜的通告》(華政告[2013]4號)同時廢止。
華容縣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