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00638229X4/2021-1885948
- 發(fā)布機構:北景港鎮(zhèn)
-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 生成日期:2021-11-19
- 公開日期:2021-11-19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華容縣北景港鎮(zhèn)關于明確北景港鎮(zhèn)“學習強國”APP 在線學習獎懲辦法的通知
景辦發(fā)〔2021〕25號
中共北景港鎮(zhèn)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明確北景港鎮(zhèn)“學習強國”APP
在線學習獎懲辦法的通知
各村(社區(qū))、部門單位:
為嚴格落實上級關于“學習強國”平臺推廣使用工作要求,督促廣大黨員干部加強“學習強國”在線學習,營造比學趕超的學習氛圍,激發(fā)學習熱情,打造“學習型黨組織”,經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學習強國獎懲辦法明確如下:
一、考核內容
(一)全體機關站所學員及村干部
機關站所干部每人每日學分不得低于40分,村干部每人每日學分不得低于30分,未達到要求的學員通報批評。
(二)各村(社區(qū))學習組織
1.除村兩委干部外,每村(社區(qū))黨支部應至少加入兩名活躍學員。
2.每日人均積分不得低于30分。
二、獎懲標準
(一)獎懲對象
鎮(zhèn)機關站所學員、各村(社區(qū))集體。
(二)獎懲辦法
每年年末將12個村(社區(qū))平均分進行排序,平均分計算方法為:(村干部一年總積分+上報活躍學員一年總積分)/(村干部人數+黨支部數×2),其中“上報活躍學員”不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發(fā)展對象、預備黨員。對前2名的村(社區(qū))集體予以獎勵,評選結果將在每年的三級干部大會上發(fā)布。
機關站所學員積分情況將影響個人年度考核與年終績效。
本獎懲辦法自本文下發(fā)之日起實施,不盡事項由鎮(zhèn)黨建辦負責解釋。
中共北景港鎮(zhèn)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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