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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機構:縣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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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2025-06-06
- 公開日期:2025-06-06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華容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華城執(zhí)罰決字〔2025〕2號
名稱:華容縣****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3**********
住所:華容縣章華鎮(zhèn)******
法定代表人:周** 性別: 男 民族: 漢 電話:133******88
身份證號碼: 43232219**********
身份證住址:長沙市雨花區(qū)**********
你(單位)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行為,違反了《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之規(guī)定。本機關于2025年5月14日立案調查。
經查明,你(單位)珠頭山氣站送氣工羅**于2025年4月29日在華容縣求索路自建房住宅內共存有燃氣鋼瓶35個(其中型號為YSP35.5的實瓶23個、空瓶8個;型號為YSP12的實瓶2個、空瓶2個);送氣工余**于5月9日在大夏路陵園巷支三006號住宅內共存有燃氣鋼瓶70個(其中型號為YSP35.5的實瓶17個、空瓶49個;型號為YSP12的空瓶4個)。兩名送氣工落實安全分級管控制度不嚴,未將燃氣鋼瓶存放到指定儲存?zhèn)}庫內,而是將燃氣鋼瓶存放在了人口密集的住宅區(qū),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根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燃氣經營者應當對其從事瓶裝燃氣送氣服務的人員和車輛加強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華容縣光大液化氣有限公司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事實成立。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一:羅**《調查(詢問)筆錄》一份,證明羅**將燃氣鋼瓶儲存在人口密集住宅區(qū)的實施過程;
證據二:羅**現場勘驗筆錄一份、現場勘驗圖一份,證明羅**儲存燃氣鋼瓶的地點及數量;
證據三:羅**住宅內儲存燃氣鋼瓶照片6張,證明羅**在求索路住宅內儲存燃氣鋼瓶的現場情況。
證據四:余**《調查(詢問)筆錄》一份,證明余**將燃氣鋼瓶儲存在人口密集住宅區(qū)的實施過程;
證據五:余**現場勘驗筆錄一份、現場勘驗圖一份,證明余**儲存燃氣鋼瓶的地點及數量;
證據六:余**住宅內儲存燃氣鋼瓶照片22張,證明余**在********住宅內儲存燃氣鋼瓶的現場情況;
證據七:李**《調查(詢問)筆錄》一份、羅**和余**培訓合格證書各一份,證明羅**、余**屬于華容縣****有限公司珠頭山送氣工。
2025年 5月 23日,本機關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華城執(zhí)罰先告字〔2025〕2號),告知你(單位)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并告知你(單位)依法享有的權利。你(單位)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以及聽證]要求。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行為,違反了《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燃氣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燃氣經營者應當對其從事瓶裝燃氣送氣服務的人員和車輛加強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燃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鑒于華容縣光大液化氣有限公司有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業(yè)務培訓、定期對下屬網點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等工作,但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上落實不嚴、排查治理事故隱患不及時,導致公司送氣工羅**、余**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結合《岳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三章第三節(jié)第三十七條《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的;①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沒有發(fā)生安全事故且在責令期限內改正的。處罰基準: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
上述罰款,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華容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開具《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并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過罰款的數額。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華容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岳陽市君山區(qū)人民法院起訴,但本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依照有關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
華容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zhí)法局
2025年6月3日
聯(lián) 系 人: 殷立祥 聯(lián)系地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404室
聯(lián)系電話: 0730-4666063 郵政編碼: 4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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