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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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機構 |
華容縣教育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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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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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jù) |
根據(jù)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的第十條至第十九條規(guī)定。以及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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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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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深度 |
二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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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次數(sh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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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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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劃分 |
暫無權限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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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容 |
暫無行使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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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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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權利 |
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出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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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義務 |
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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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shù)亟逃l(fā)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執(zhí)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yè)技能為主的職業(yè)資格培訓、職業(yè)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yǎng)目標、辦學規(guī)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jīng)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二)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三)資產(chǎn)來源、資金數(shù)額及有效證明文件,并載明產(chǎn)權;(四)屬捐贈性質的校產(chǎn)須提交捐贈協(xié)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chǎn)的數(shù)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籌設的,發(fā)給籌設批準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I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籌設批準書;(二)籌設情況報告;(三)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四)學校資產(chǎn)的有效證明文件;(五)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并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guī)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第十八條 審批機關對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fā)給辦學許可證。審批機關對不批準正式設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全部用于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余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后,進行法人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 第五十六條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根據(jù)學校章程規(guī)定要求終止,并經(jīng)審批機關批準的; (二)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三)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xù)辦學的。 第五十七條民辦學校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終止時,審批機關應當協(xié)助學校安排學生繼續(xù)就學。 第五十八條民辦學校終止時,應當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民辦學校自己要求終止的,由民辦學校組織清算;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的,由審批機關組織清算;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xù)辦學而被終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 第五十九條對民辦學校的財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應退受教育者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應發(fā)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償還其他債務。 民辦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后的剩余財產(chǎn),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第六十條終止的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注銷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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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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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 |
無數(shù)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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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系統(tǒng) |
市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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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部門名稱 |
華容縣人民政府/岳陽市教育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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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地址 |
岳陽市華容縣杏花村西路1號/岳陽市岳陽大道北1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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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電話 |
0730-4188049/0730-880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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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址 |
http://www.hnwkgd.cn; http://edu.yueyang.gov.cn/jytyj/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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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
部門名稱 |
華容縣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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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地址 |
華容縣馬鞍山新區(qū)華容大道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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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電話 |
0730-4181246/0730-418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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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址 |
http://hrxfy.chinacourt.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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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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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服務主題 |
民辦學校設立辦學許可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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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對象分類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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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營活動分類 |
中小學義務教育、學前教育、中小學學生短期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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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服務主題 |
民辦學校設立辦學許可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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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事件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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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中介服務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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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名稱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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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性質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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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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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說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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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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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業(yè)務系統(tǒng)名稱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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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
環(huán)節(jié)順序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辦理人員 |
辦理時限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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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環(huán)節(jié) |
受理 |
吳素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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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環(huán)節(jié) |
審核 |
吳素梅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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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環(huán)節(jié) |
評議 |
吳素梅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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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環(huán)節(jié) |
辦結 |
吳素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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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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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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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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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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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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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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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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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依據(jù)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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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別程序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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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種類 |
需進行現(xiàn)場評估、集體審批、公示等特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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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時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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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法定依據(jù)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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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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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不可通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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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辦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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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支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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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快遞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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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
0730-4222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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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縣人民政府熱線電話0730-123456 縣政務服務窗口電話0730-2929513 教體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0-4212458 |